(一)非遗工坊的实践历程
总体而言,非遗工坊发展历程经历了雏形期、试点期、建设期与调整期四个时期。
1.雏形期(2018年之前)
在非遗工坊未出现前,扶贫车间是其雏形期的重要形式。它们有着理念相通性和实践趋似性。首先,二者都不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标,它们是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上追求利润的企业。其次,二者都具有“扶贫”又“扶志”的作用。其三,它们都是孕育于基层并扎根于群众的企业。无论车间还是工坊,依托的基础是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密集型特色项目。目前,少见以高价格材料、高难度要求技术、工艺、动作为核心的非遗工坊,如云锦、玉雕等。其四,二者的实践结构有着某些相似性,往往有成熟的企业(依托地方龙头企业或特色产业)、产品和市场,甚至有些非遗工坊直接是当地扶贫车间的转化升级。
不过,非遗工坊与扶贫车间又有着诸多本质性区别。首先,扶贫车间的核心是“扶贫”,它以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实现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和资产收益为目的,而非遗工坊的核心是“非遗”,产业、扶贫、就业、创业等都是基于这一核心的内在属性再激活。因此,扶贫车间并不负载非遗保护、工艺振兴的使命,只要是基于扶贫正义,便可以对生产对象进行颠覆性创新,而这却是工坊持续发展的底线或前提。同时,工坊还有着非遗展览、交流、体验等车间所不具备的使命。其二,非遗工坊的灵魂是代表性传承人,而扶贫车间则是法人或私人。其三,相较于车间而言,非遗工坊匹配着另一套生态系统,如手艺工作站、传习所、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研培计划”等。其四,发展轨迹不同,扶贫车间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非遗工坊则是基于“后非遗时代”服务社会经济的具体再发展。所以,工坊的出现并不代表扶贫车间时代的结束,二者在当下依然并行发展。其五,虽然车间是工坊的重要母体,但并不是唯一母体。合作社、企业、小作坊等也是其重要母体之一,如依托耀州窑唐宋陶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耀州窑陶瓷烧制技艺非遗工坊。
2.试点期(2018-2019年)
2018年11月23日,甘肃省首家非遗工坊“积石山县保安族腰刀锻制技艺非遗工坊”在临夏州积石山县大河家镇举行揭牌仪式。随后,贵州黔东南州、四川凉山州、青海省同仁县、河北丰宁等地10个实践点相继成立工坊,迈出工坊建设的第一步,由此进入了非遗工坊的试点期。这一时期是工坊的试点探索期,它以“三州三区”为试点区,陆续设立了156家工坊,成功验证了工坊的实践可行性,形成了一套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做法。
3.建设期(2019-2021年)
一年的试点结束后,非遗工坊经历了由重点试点到全面建设的转变。该时期又可以归纳为三个阶段。一是部署阶段。2019年12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在总结前期有效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进一步扩大非遗工坊的建设范围,指出各地特别要以国家级贫困县的传统工艺类非遗为重点,按照摸清家底、扩大培训、吸纳就业等总体部署,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非遗工坊建设和运行机制。
二是实施阶段。在顶层设计的推动下,各省统一部署非遗工坊设立工作。如2020年10月,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扶贫办响应中央号召,把非遗工坊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开展了以贫困县为重点,辐射周边县区的非遗工坊建设工作,并公布了首批52家省级非遗工坊。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设立非遗工坊超过2000家,覆盖非遗项目达2206项。
三是建设阶段。首先,对已授牌的工坊进行持续建设,如蒲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帮助玉女土布专业合作社和兴文麦草工艺专业合作社两家非遗工坊解决基础设施、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宣传等各个环节中的具体建设问题。其次,对已授牌工坊进行实地调研考核活动。在此期间,政府组织非遗专家、相关学者对非遗工坊进行多次走访回访。最后,积极开展新批次非遗工坊的设立。如2021年10月,陕西省启动了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的申报设立工作。
建设期非遗工坊相对于试点期发生了三个转向:一是依托的项目内容从仅是工艺类非遗项目转为以工艺项目为主,开始涉及中医药、表演、舞蹈、民俗等项目。二是这一时期从仅是“三州三区”进行试点转为以国家扶贫县为中心向周边县区渐变填充,标志着工坊全面建设时期的开始。三是这一时期从开展非遗培训、提升非遗产品、扩大销售渠道的三维“设立”,向开展非遗培训、扶持非遗带头人、提升非遗产品、扩大销售渠道、开展媒体传播、加强成效跟踪和动态管理的七维“推进”转向。
4.调整期(2021年至今)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期,非遗工坊的建设进入了全新阶段,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交汇期。因为这一时期是由精准扶贫期向交汇期的过渡,非遗工坊的实践工作也进入了从“扶”向“固”“振”兼顾的调整期。在2021年之前,非遗工坊主要聚焦于扶思想、扶观念、扶意识、扶信心、扶知识、扶技术及扶思路等方面。2021年之后,在交汇期的大时代背景下,非遗工坊开始进行积极调整,覆盖了21个省(区、市),主要实践体现为“巩固”与“振兴”两大方面。“巩固”方面,对潜在风险对象持续巩固,包括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户;在内生能力上巩固,如宁强羌族刺绣工坊依托相关公司,在继续开展刺绣技艺培训、民间刺绣、图案设计等基础技能培训的同时,适时引进产品包装设计、摄影与图像处理、网络销售等先进理念,激发当地民众的自主创新能力;在外部风险因素方面进行巩固,如疫情时期紫阳毛尖茶制作工坊制定传承人线上教学、云直播等以“遗”战“疫”的应急措施;政策上的巩固,如安康市继续将非遗工坊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给予优惠政策等。“振兴”方面,非遗工坊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方面提质增效。不仅通过吸纳人员来扩大人才队伍的量,而且注重提升人才队伍的质,主要以培养优秀带头人为抓手,通过支持带头人参加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举措,实现工坊带头人变成地区文化和旅游能人的目的。如2023年商洛市举办非遗工坊带头人、传承人非遗专题培训活动。
(二)非遗工坊的实践模式
非遗工坊主要包括行政主导式、公司主导式、个人主导式三种实践模式。这些模式皆是主体在实践理念下采用实践手段对客体开展实践过程的一种标准样式。把握不同的工坊实践模式是基于实践要素而形成的本质规律。三种实践模式的客体皆是非遗,因此,厘清工坊实践模式的关键是要关注不同人、实践理念与实践手段的区隔。
首先是实践主体。主体是整个工坊实践过程的逻辑起点,起主导性作用,决定着实践理念和手段。作为实践主体的现实的人,由于不同的社会身份,会从多样的角度来看待他们的实践客体,因而使得工坊实践呈现出具有主体属性的不同色彩。行政式工坊中的人是一种“政治人”。所谓“政治人”,指的是工坊主体具有自觉、甚至先觉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能力,他们实际参与政治过程,是有着一定政治责任、政治追求和政治影响力的人。这里的“人”既有行政个体,主要以国家公权力在私领域的代言人为主,具体包括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乡镇干部、人大代表等。如岚皋县龙安茶制作工坊带头人是当地村书记、白水县杜康非遗工坊带头人是省人大代表、贵州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怡兴民族手工艺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是落别乡牛角村妇女主任等。又有行政群体,具体包括县政府、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各级党支部。如延安市安塞区冯家营村村委是集合腰鼓、剪纸、民歌三项非遗所形成的工坊带头单位;吴起县县政府是吴起糜粘画制作工坊带头单位;白水县政府是“三点水”宴席制作工坊带头单位等。他或他们是非遗工坊的发起者、规划者、建设者、运营者、推广者与受益者。
公司式主体是“经济人”。该术语源自18世纪亚当·斯密提出的“自爱”,它指:“立足于自身利益、能够在自己所处的经济环境中进行有限理性分析、善于选择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人。”诸如长安非遗乡集、黑龙口豆制品制作基地、泸康酒酿造非遗工坊等带头人皆是纯粹的“经济人”,并非非遗的传承者和创造者。个人式工坊的主体是传承人,往往包括两种传承人主体:一种是传承个体,如新明泥塑工坊的胡新明、玉女土布工坊创办人张玉女、兴文麦秆画工坊的贺兴文等;另一种是传承团队,如石泉中坝小镇非遗工坊是以石泉庖汤会为依托而建的工坊。庖汤会是石泉民间流传下来的一种习俗,主要包括在年末宰杀年猪等一系列活动,可见这一实践是由集体创造与传承,所以,这里的带头人只是石泉庖汤会“传承团队”中的“代言人”。
实践理念,最初由黑格尔提出,可以称其为目的、方针、政策,是理论和实践之间相互过渡的必然环节。因此,只有在实践理念的指导下,才能把主体所掌握的理论内容,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主体的具体操作或表演传达到实践客体中。实践手段是在实践理念的支配下,与实践理念共同起到重要作用,往往表现为以质料为载体的工具性质。
行政式工坊的实践理念是一种“公共理性”,是指:“各政治主体以公正的理念和自由而平等的身份,在社会政治这一持久存在的合作体系中,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充分合作,以产生公正的、可预期的共治效果的能力。”它是一个蕴含着丰富方法论的范畴,包括公共价值、公共伦理、公共调适等一系列内容。行政式工坊是在“公共理性”的作用下,将“国家理性”下沉至县域、村域,形成以无偿性、公益性、共享性与多赢性为主的实践理念。行政式工坊涉及政策条例、官方活动、官方平台、公益培训、官媒等行政和政策手段。如吴起县文化馆充分发挥非遗的公共属性,依托行政力量建设非遗工坊,长期组织糜粘画传承人、民间爱好者在工坊中举办吴起糜粘画制作技艺系列培训。再如青岛许家村党支部审时度势,提出“以村党支部为阵地,引领整合‘店子火烧’资源,实现村庄产业发展”的思路,在原“火烧作坊”旧址基础上,建成标准化的“店子火烧非遗工坊”,并打造“火烧博物馆”,建设“火烧老街”大牌楼,举办“首届平度市店子火烧美食文化节”。当然这种实践理念在有的地方也会掺杂着一定传统政绩观的色彩,导致非遗工坊出现“剧本化”建设、带头人“表演式”参与,以及因政策误读而导致“好心办坏事”等问题。
公司式工坊的实践理念是一种“经济理性”,它是一个具体运用理性化能力的过程,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核心的有界的理性,体现为创新理念、竞争理念、市场理念、资本运营理念与产权理念等,这类工坊有着先进的管理方法、科学技术、营销方式等实践手段。在这种理念指导下,它既有敢冒风险、勇于创新的正向后果,如泸康酒酿造非遗工坊带头人姜中谷遵照“既不丢掉文化又让有文化底蕴的产品打动人”的实践理念,相继开发了“泸康”“开缸”“汉水春”“清虚堂”等系列产品,成为安康百姓家喻户晓的龙头企业。又有崇尚“物欲至上”的价值理念,遵循“越新越好”的发展轨迹,如以公司式经营的某非遗工坊已经全部进行机械化生产,带头人先验性地认为这种机械方式要比手工水平更为先进,并不无自豪地向笔者逐次介绍从某地引进的现代化机械,以及全自动化的流水线车间。这种工坊虽然生产规模有所扩大,产量获得提高,有显著的经济效益,但工坊内已然看不到丝毫的传统痕迹。
个人式工坊实践理念是一种“个体理性”,指的是一种以不断追求效用自我满足感为内在驱动的实践过程。实践手段是个体的时间、经济、脑力、体力、日程等。比如泥塑非遗工坊传承人胡新明依靠自己的知识于20世纪80年代以家庭工作坊的形式在本村进行十年的泥塑加工生产,这一阶段主要是一种自我生理性效用满足过程;2006年,胡新明投入将近300万元建立传习所和生产车间,拉动村民积极参与学习和生产,这一阶段主要是尊重性效用满足,传承人希望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得到别人的赞赏。当然,这种传承人式工坊也存在着拒绝外传的保守、技艺专有权的保护行为。
综上,不同属性的主体形成了不同模式的工坊。但因为工坊的实践主体是现实的人,现实中人性本身是复杂且发展的,有着超越“经济人”“政治人”或传承人的存在,如眉县古太酒非遗工坊邓跃前既是陕西省非遗古太酒酿造技艺的传承人,又是眉县齐镇古太酒厂的法人。但无论如何,这类工坊也并未脱离现有三种主导式实践模式,只不过这类是以一种“两栖”或“三栖”人的身份主导着非遗工坊的实践。
(三)非遗工坊的实践特征
1.本土性实践
本土性是工坊的首个实践特点。第一,生成于本土,非遗工坊是本土区域民族生产发展的产物,工坊依托本土生态禀赋、土法知识与民众而建立。如土生土长的刘天普依托土产土养的秦巴野蜂,借助“土头土脑”的土法知识创建了“土里土气”的古法养蜂技艺工坊。第二,发展于本土。非遗工坊实践发展的历程,处处彰显着本土区域民族文化内涵。比如,柞水皮纸制作工坊,它的发展离不开用皮纸习练书法、记载文史、丧葬祭祀、酿酒烧窑等本土习惯,本土奠定了材料正义和社会底蕴。第三,壮大于本土。工坊的壮大需要地方政府政策与行政的有力支撑,需要本土社区组织的培育提能,还需要本土民众物力、人力的持续支援。纵使有外来企业、组织创立工坊,但落地后依然须按照本土的逻辑、思维与惯习开展工作,并最终被本土所涵化、塑造,具备了本土基质,打上本土烙印。当然也存在资本运行逻辑下被架空了的“本土”,笔者在调研时发现,个别工坊已有名无实,方法、工具、知识等都是一种去本土性实践。虽然带头人也带动了当地民众实现致富,但当非遗工坊实践中的本土性消失殆尽时,只能说它是一个好企业,但不是一个好的“非遗”工坊。
2.传承性实践
传承一直是非遗工坊实践生命中的永恒主题,可以说,整个工坊存续的生命一直围绕着传什么、传给谁和如何传三方面展开。传什么?传的是一种地方性习得的“隐性知识”,以“非编码”范式嵌入主体,并通过可操作与可表演的形式呈现出来。传给谁?从亲疏关系上看,包括家族内部成员和家族外部成员两大类,他们是知识的呈现者与继承者。如何传?一方面是内部传承,即在特定群体(如家族成员之间)传承,如胡深泥塑工坊就是一种子承父业式的传承工坊。另一方面是外部传承,即在特定地域范围内的传承,如定边县三边巧婆姨手工艺工坊便是以家族、亲戚、邻居、乡民关系为主要传承对象的个体传承,再如冯家营腰鼓省级工坊是以整个区域村民为对象的集体传承;又有在特定领域内的传承,如延川缺之美手工艺专业合作社,将志同道合的民间女艺人组织起来一起传承剪纸、布堆画;还有在现代工厂、企业的职业化传承,如泸康酒酿造工坊的传承方法,则是通过泸康集团酿酒车间扎根一线老师傅将酿酒工艺技能和经验传授给一批批新进企业的员工。
3.产业性实践
产业性是非遗工坊实践的生命力。非遗工坊是介于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下的一种中观经济实体,是以手工业为主体的多类非遗经济体。其产业性特点首先表现为专业化生产。一方面,专业化部门。如以公司形式成立的魔芋豆腐制作工坊有着部门专业化特点。业务部负责魔芋生产订单的签订,采购部负责原料的采购,仓储部负责原料及产品的储藏、运输,生产管理部负责保障魔芋制作的具体生产过程,质检部负责魔芋的质量监督,培训部负责生产者的技艺培训等。另一方面,专业化作业。如刺绣在以家庭和个人为单位制作的时期,一位妇女可以兼顾设计、上稿、上绷、配线、落绷、刺绣等诸多工序。但在工坊中,她们以分工合作、流水线制作等形式作业,有的专司上稿,有的专司刺绣。
其次,一体化经营。视工坊规模大小,通过现代契约(合同、入股、入社、入会等)形式,或将非遗产前、产中、产后参与主体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共同体,形成多种形式的横向或纵向的生产经营利益共同体。如依托公司而建的裕兴重茯茶工坊是以生产经营环节为本体,集茯茶种植采摘、生产研发、仓储物流、文化展示、体验销售和旅游为一体的茯茶全产业链,其中各经营实体凝聚为利益共同体,或充当完整产业系统的重要一环(生产加工)。
再次,企业化管理。以市场为导向,部分或完全借鉴工业企业完整的管理活动体系、手段和方法,加强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物资管理、销售管理、工具和设备管理等,具体表现为有的工坊会用机械和电力部分替代人力和畜力,如绥德石雕工坊用石材切割机、石磨机等现代工具取代锤子、凿子、磨石等传统工具。还表现为用现代质量理念取代传统行业标准。笔者发现,在这些方面,非遗工坊存在着现代标准与传统标准相冲突的问题。正如某食品类非遗工坊带头人所说:“在未认定非遗及非遗工坊前,市场监管局、工商局、卫健局,甚至消防大队三天两头会过来检查这,审核那,说我不符合啥标准。在被认定后,乡村振兴局、文旅广电局、农业农村局把我当宝了,但之前那些单位就犯难了,不能不管,也不能太管。”在这里,笔者并不否认现代食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性,而且在当下食品安全紧迫大势下,这种标准管理反而更为重要。只是在面对食品类非遗而建的工坊时,不应先形成“传统=不安全,现代=安全”的理念,今天这种理念在传统与现代的纠葛中已然存在,并在工坊实践中持续盛行且继续发酵。倘若传统食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不可能存续少则百年、多则千年的时间,所以在面对此类食品类非遗工坊时,无论是哪方介入,都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若发现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在不损伤非遗核心基质的基础上,在食品差异化客观事实下,在国家、地方、行业、企业等标准与传统标准相对照中,实施差异化、特殊化与专业化并行的标准。
最后,社会化服务。非遗工坊实践过程中有着一种明显的社会服务效益,有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满足精神文化需求、丰富民众文化生活的效益,如较为成熟的工坊(谢村黄酒酿造)内部便设有档案馆、音像资料展示厅、酿造工艺流程演示厅、实践教学基地与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
4.共同性实践
固然非遗工坊分为行政、公司与个人式“主导”的工坊实践类型,但无论哪种“主导”,非遗工坊实践推动的都是一种众力而行的实践。如以“经济人”主导的公司式工坊,传承人必然会参与其中,发挥主导的作用,“行政人”也会参与其中,发挥着主推的作用,更为重要的还有广大参与者,发挥着主干的作用。所以,无论哪类实践模式,非遗工坊实际上都是一种多元主体共助的实践。同时,非遗工坊还是一个发展共识的实践过程。在发展中,有关的技能和表演不仅通过主体获得共识的任务或目标,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主体间建立起一种联系或关系,并培育了一些对于主体至关重要的共识事业,更重要的是主体在主动参与及互动中不断形成的认同感与归属感。非遗工坊还是一个价值共创的实践。各类身份的主体在开放式的非遗工坊实践场域内,以某种需求满足、情感认同与伦理信念的能动意愿凝聚于一体,在合作的文化里,共享的知识中,统一的机制下相互参与,实现了非遗资源的价值共创。其中,既有实在的人力价值、货币价值与实体价值,还有着忠诚、热爱、团结等共善的价值意识。